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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缴纳规定概况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4-27 10:06:00

苏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缴纳规定概况

项目

月缴纳基数

缴纳比例

滞纳金比例

标准

上限

下限

单位

个人

住房公积金

被缴费人上年度
月平均工资

5000

620

8%-12

8%-12

 

养老保险

被缴费人上年度
月平均工资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20%

8%

2‰每天

医疗保险

被缴费人上年度
月平均工资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9%+1%

2%+5

2‰每天

失业保险

被缴费人上年度
月平均工资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2%

1%

2‰每天

工伤保险

被缴费人上年度
月平均工资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1%

0

2‰每天

生育保险

被缴费人上年度
月平均工资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上年度苏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1%

0

2‰每天

残疾人就业
保障基金

(单位职工总人数×1.7%-现有残疾人职工数)×
上年度苏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0

5‰每天

其它补充和说明

●     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列入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企业和职工本人,均按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

●     高新区工资参考标准:工人RMB600-800/月;办公人员RMB800-1500/月;技术人员RMB1000-2000/月;高级职员:无固定标准。

●     根据苏州市2004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在职人员最低工资为6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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