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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4-27 10:10:00
一、就业协议审核备案手续办理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双选后应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及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协议审核备案,领取《南通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联系函》,再凭就业协议书、接收联系函到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办理就业协议审核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就业推荐表原件;
2、双选就业协议书原件(省内院校毕业生另带《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
3、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另须提供人事部门核准的增人计划单。
二、报到落户手续办理
〈一〉已办理就业协议审核备案手续的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办理
当年毕业生报到工作从7月15日开始。毕业生应等待其档案到达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可登录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点击"毕业生",在"到档查询"里查询),持下列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1、报到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
3、南通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联系函第二联(被录用为预备公务员的毕业生提供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任)用合同书及聘用合同签证花名册;
5、户口需要市人才服务中心挂靠并换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专用黑白1寸免冠照片2张。
〈二〉南通市区生源的自学考试及非在职成人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
带下列材料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1、个人档案(一般由学校送达);
2、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任(用)合同书及聘任合同签证花名册;
4、聘用制干部审核表。
〈三〉未落实用人单位的南通籍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
待其档案到达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凭以下材料办理:
1、 毕业证书原件;
2、 报到证原件;
3、 户口迁移证原件;
4、 家庭户口簿。
三、先落户后就业手续办理
1、办理对象:非南通籍应届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部分南通紧缺专业的大专毕业生。
2、携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准入南通就业接收联系函,再凭接收联系函到学校办派遣手续。
3、携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均原件)和身份证专用黑白1寸免冠照片2张,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四、改派手续办理
(一)市内之间改派手续办理
携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和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改派手续,然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二)市外向市内改派手续办理
携原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或同意改派的证明和与市内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先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改派手续,然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三)市内向市外改派手续办理
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外地同意接收就业的证明和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改派手续。
南通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3558045、3558025
网址:www.ntrc.gov.cn点击"毕业生"
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21号金桥大厦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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