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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须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4-27 9:55:00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毕 业 生 调 整 改 派 须 知

 

 

一、办理对象

重庆高校、中专校应届(或毕业不满两年)毕业生

 

二、办理原则

1、待就业毕业生的调整改派,其档案由“中心”托管的,可直接到“中心”审批办理,除此之外均先由毕业院校受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2、已就业毕业生要求改派的,由毕业院校受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3、对申请不就业的毕业生,不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4、对灵活就业毕业生原则上不予改派。

 

三、办理程序

(一)已就业毕业生的调整改派必备手续

1、《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原件;

2、原就业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

3、原《报到证》;

4、《重庆市___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

(二)待就业毕业生的调整改派必备手续

1、未在中心托管档案的待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必备手续

《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原件;

原《报到证》;

《重庆市____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

2、在中心托管档案的待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必备手续

《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原件;

原《报到证》;

③《档案托管协议书》原件。

(三)凡是由学校集中统一办理调整改派的,每次办理超过10人的必须同时上报这部分学生的就业方案数据库。

(四)毕业生调整改派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毕业生就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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