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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高校中专校回渝毕业生报到须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4-27 9:55:00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市外高校中专校回渝毕业生报到改派须知 |
一、未就业毕业生报到 1、持《报到证》、《毕业证》 2、填写《重庆市 年市外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回渝报到登记表》 3、毕业生可选择 (1)派遣回生源地: 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报到证》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档案随寄;师范专业毕业生《报到证》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教委(教育局),档案随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等到生源地人事局或教委(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 (2)档案或户口托管在“中心”: 在“中心”签订《档案托管协议书》或《户口托管协议书》→档案转至“中心”托管;持《户口迁移证》等到“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3)由“中心”代办人事代理 在“中心”签订《委托代办人事代理协议书》→ 交纳人事代理费 → 档案转至“中心”→ “中心”将档案转至人事部门 注意:①毕业生《报到证》必须是派遣至“重庆市教委”或“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否则此类毕业生必须在档案到达“中心”后方可报到,请毕业生主动与毕业学校联系,以免档案邮寄错误。②如毕业时未落实用人单位可暂缓办理报到手续(延长派遣期限两年)。 二、已就业毕业生办理改派 1、持《报到证》、单位接收函原件到“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2、①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档案转往用人单位。 ②无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毕业生可选择档案、户口转回原籍或委托“中心”托管或代办人事代理,或转迁至国家规定允许的部门或管理机构。 注意:①毕业生在我“中心”办理改派必须是重庆市内用人单位以及档案在“中心”②有用人单位改派的必须出具解除协议函③改派期限:毕业之后两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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