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入户办理流程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4-27 10:10:00
受理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公安分局、派出所 |
咨询单位:常州市公安局户政处 |
咨询电话:0519-6682170 |
办理相关信息 |
办理时限: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公安分局审核的7个工作日,派出所审核的当场办理。 |
办理依据: 《常州市户籍准入暂行规定》 |
办理收费: 居民户口簿:6元/本;更换居民户口簿封面3元/本、内页0.5元/张、首页1元 |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 |
办理流程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公安分局审核后、签发户口准迁证明。 |
所需填写表格 |
备注 申报条件:由劳动人事部门引进的优秀和紧缺人才,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调随迁;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迁一名已成年子女;其父母无子女照顾的,也可随迁。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劳动人事部门核发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申报条件:具有硕士、博士学历研究生拟来常就业的,可先落户后就业。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劳动人事部门签章的《户口迁移证》,由派出所审核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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