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2007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事厅鲁人办发[2007]103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济宁医学院200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进行了公开招聘工作。结合第一次公开招聘情况和实际工作岗位需求,在本年度省人事厅下达的增人计划内我院拟实施2007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及招聘计划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事厅及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和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院领导及人事、教务、科研、纪检监察和相关学科专业部门等7人以上组成工作组,进行招聘工作,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根据省人事厅下达的增人计划,结合第一次公开招聘情况和实际工作岗位需求,我院第二次拟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6人。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忠诚教育事业。 2、所学及所从事的专业符合我院用人条件和实际工作需求,具备较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3、具备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四、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经人事厅审查备案后,在人事厅网站和我院校园网上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 应聘者须将个人证明相关材料或就业推荐书和推荐、自荐材料自公布之日起至10月9日报我院人事处。 3、资格审查 人事处组织审查小组对符合专业要求的拟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材料审查。对确定面试的应聘人员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4、考核方式 考核组负责考核审查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证明材料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主要有笔试、面试形式。笔试内容包括英语和专业理论考试。面试包括试讲、座谈、实地考查等。试讲内容包括个人资料以外的补充介绍、专业课内容讲授(时间要求在20分钟以内),以及回答考核人员的提问;座谈内容是与相关学科的专业人员进行学术上的座谈交流;实地考查是到教研室、实验室等进行一定的专业技能测试,同时也便于应聘人员对有关部门、岗位的有进一步了解。按计划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 5、考核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招聘工作组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的综合情况拟定聘用人选,报学校党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应在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或其他三级综合医院进行(女性须有孕情检查结论)。 6、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人事厅备案。按照省人事厅意见与被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电话:0537%26mdash;2203910 E%26mdash;mail:jnmcdsc@126.com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建设南路45号 邮编:272013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招聘岗位 http://www.sdrs.gov.cn/Upload/20079261613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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